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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反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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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初中生李某(男,15岁)向50余个手机号码发送诈骗图片,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高新区高中生张某(女,17岁)在群聊中看到一条兼职信息,称将一个图片通过彩信发给其他人,就可以获得报酬。张某给47个电话号码发送了“铂银贷,本息补偿”等内容的彩信,涉嫌诈骗引流。公安机关对张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女曲阜市高中生张某(女,17岁)在网上找兼职工作,按照对方要求转发了诈骗信息。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其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

金乡县大学生李某(女,20岁)通过手机号帮助他人拨打诈骗电话引流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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