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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第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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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孔祥磊等9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张继向等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何秀梅等16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企业变更加延续条件,舒志强等1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变更加延续条件,杨苏苏等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加延续注册条件。现在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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