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
图“方便”、睡大觉……应急车道可不是这样用的!
3月28日,上午0点06分,聊城高速交警莘县大队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缓缓的停在了应急车道上,随后车上下来一名男子,竟然直接就站在护栏处“方便”起来!
要知道,此处前方就是高速公路出口,该男子不顾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和自己的人身安全,只为图一时“方便”,孰不知却被监控看得“一清二楚”。
民警电话联系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为其讲解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根据相关规定,该车驾驶员将面临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除了图“方便”的司机师傅,还有的师傅把应急车道当成了休息区。3月2日7时许,日照高速交警支队莒县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应急车道内停靠着一辆面包车,车后方也未摆放三角警告标志牌,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走近却发现,原来驾驶员正倚靠在座位上呼呼大睡。
经询问,驾驶人李某称因自己驾车太累了,便想停车休息几分钟,不料却睡着了。最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并对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醒:
哪些情况
可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
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继续行驶会严重危及自身和其他车辆安全,必须停车。车上人员突发危及生命的疾病,需要立即停车抢救或立即送医治疗,被迫中途占用应急车道。而“犯困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更换驾驶人”“设导航查地图””接打电话”甚至“方便”等都不属于紧急情况,以上行为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都属于违法行为。
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时
应该怎么做?
如果确实遇到紧急情况、发生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夜间、雨、雾等能见度低时还需要延长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离,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电话,请求帮助。
暖心警事
儿童腹痛求助高速交警开通绿色通道紧急送医3月3日下午6时50分左右,济宁高速支队任城大队值班民警在济宁收费站下道口开展正常勤务过程中,遇到一车辆驾驶员向交警求助,且态度急切。经过短暂询问得知,车内儿童突发腹痛,急需尽快送医救治。值班民警当机立断,立即驾驶警车在前为该车辆“引导开道”,一路急驰,当时正临近下班高峰,道路车流量较大,民警通过警灯鸣笛,喊话预警提示等方式,一路争分夺秒,原本30分钟的车程仅用5分钟医院东院区。医院后,民警第一时间联系急救人员,引导分流院内车辆,为病人挤出“生命通道”,协助医护人员将腹痛儿童送至急诊室,在确医院返回执勤站点。临走前,病人家属激动握住民警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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