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度济宁市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1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年度我市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中高级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市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按规定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有关*策要求
(一)申报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符合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相关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等级申报条件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2)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3.破格申报条件
(1)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获得者中的技能人才,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劳动模范中的技能人才,“齐鲁工匠”,山东省突出贡献技师,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山东省职工创新创效竞赛活动特等奖获得者,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2)享受国务院*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全国劳动模范中的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国家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齐鲁大工匠”,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设区的市认定提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人员,可不受等级条件及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二)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9号)规定,申报工程技术中、副高级职称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具体要求。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策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本年度申报职称时,须提供年、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材料。
(四)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五)严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号)规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为每人次元;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收费为每人次元。
(六)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职称*策执行。
三、网上申报及填报要求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
(一)网上申报及填报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