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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10号),济宁市兖州区教育系统继续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5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年应届、-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40周岁以下(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1号)要求:对于在年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年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7月11日9:00-7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年7月11日11:00-7月14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兖州区人民*府网站(
五、其他
1、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教育类)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引进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人民*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