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21日讯“感谢王法官,我们这事儿五年了,终于在济宁嘉祥法院解决了!”近日,四名当事人将锦旗送到行*审判庭王于建专委手中,对嘉祥法院妥善审结变更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继续履行四案表示感谢。
据悉,原告马某正等四人分别在某县某村拥有房产一处。年,四名村民房产所在的集体土地已被纳入该县人民*府征收土地的范围,涉案的房屋均在拆迁范围内。被告为该县某街道办事处,在年6月对涉案居民住房及附属物调查确认的基础上,与原告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书》,后原告依约定向被告交付了被征收房屋,被告予以拆除。随后被告先后于年7月、年5月、年10月以同样的事实与理由作出解除涉诉行*协议的通知、决定书,均被有关法院撤销。与此同时,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年7月向原告下达了违法建筑行*处罚决定书,原告向当地法院提起行*诉讼,
经审理,判决撤销被告的变更协议决定书,并继续履行原协议。宣判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行*判决。至此,持续五年的纠纷终于妥善化解。
群众的一声声感谢就是对法院工作最好的认可!下一步,嘉祥法院将继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主动服务*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审判职能作用,以实质性化解行*争议为工作的总抓手,积极探索征迁行*巡回法庭制度建设,提高行*案件审判效率,及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