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栾海明实习生金奕兵
6月28日上午,山东省扫黑办召开全省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情况,并发布5起涉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典型案件。济宁市委*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薛聪通报涉社会治安领域闫领*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有关情况。
年起,闫领*为谋取不法经济利益,涉足高利放贷行业,网罗社会闲散和具有前科劣迹人员,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不断进行原始资本的积累。此后,逐步形成了以闫领*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闫星运等人为骨干成员,樊存良等人为一般成员的,人数众多、层级明确、结构稳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闫领*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形成以来,多次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为催要非法债务,闫领*经常有组织的纠集闫星运等人,以暴力、威胁、辱骂、上门滋扰、非法拘禁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在鱼台县域内及周边多次对借款人、担保人、借款人家属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在11起敲诈勒索案中,该犯罪集团非法占有目的明确,“软”“硬”暴力手段兼施,使借款人心生恐惧继而产生心理强制,从而被签订虚高债务,通过敲诈勒索等手段,该犯罪集团涉案总价值余万元,违法所得60余万元。
在10起非法拘禁案中,受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短则十余小时,长则数个星期,拘禁期间被施以殴打、威胁及恐吓,对受害人生理及心理产生巨大伤害。
此外,该犯罪集团采用聚众造势、威胁恐吓等方式拒不支付物业管理费、房租,强行占用他人商铺、房屋。为不交物业费,闫领*编造电动车在商贸城内被盗的虚假事实,用扩音器录制有关拒交物业费内容的音频后,在商贸城内循环播放,并纠集犯罪集团成员到物业管理办公室滋事,严重影响他人工作和经营秩序。在年至年期间,该组织不间断地实施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41起,在鱼台县域、周边形成不良社会影响。
以闫领*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鱼台县域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多名被害人受到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年2月22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处主犯闫领*有期徒刑24年,对其他8名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八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