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受理参保企业社保费申报和缴纳业务的公告”。
即日起暂停受理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申报和缴纳(含网上申报缴纳)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即日起暂停受理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年1月份(含)前的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申报缴纳。
请各参保单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