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济宁报道
11月11日,济宁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发布了《关于退还灵活就业人员年度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本次退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11月20日至11月30日集中批量退费,无需个人申报,退还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如需了解退费信息可11月30日后至个人社保卡所属银行查询。第二阶段为现场申报退费。第一阶段集中批量退费失败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12月1日后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