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见习记者刘兆鑫济宁报道
6月2日,济宁市公务员局发布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现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的原则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年度济宁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并已参加年度山东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招录统一笔试。
(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达到50分以上(实行百分制)。根据补录职位要求,笔试成绩合成规则为:
1.无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有行*执法类专业科目考试要求的,按照行*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三)报考人员参加的考试类别、科目必须符合补录职位对考试类别、科目的要求。
(四)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补录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只能申请报考1个补录职位。
(六)已被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含年山东省各级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个人放弃的),不得报名参加补录。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灯塔-济宁*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