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6号)和《关于做好年济宁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济教字〔〕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现将我校年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1.年我校招生计划为名,其中招收特长生名。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年我校艺体特色项目中的西洋器乐和篮球专项面向全市招生,其它专项面向城区招生。二、招生类别1.特长生。招收在音乐、美术、书法、体育等方面有专长的年优秀初中毕业生。招收专业、招生范围及报考录取规程详见《济宁市第一中学年特长生招生说明》。2.指标生。招生范围为济宁城区(市直,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学校在籍在读满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转入学生学籍须于年8月31日之前转入。学籍信息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数据为准。3.统招生。招生范围为具有济宁城区(市直,任城区、兖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学籍(学籍以年5月8日为截止时间)或户籍(落户时间须在年5月8日之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详见《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济宁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济教字〔〕27号)三、志愿类别1.特长生志愿该志愿单独报考,提前录取,与指标生、统招生志愿填报无关。请考生认真阅读《济宁市第一中学年特长生招生说明》,注意各专业的招生范围。2.指标生志愿该志愿占学校招生计划的60%,名额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先于统招生志愿录取。3.统招生志愿该志愿为平行志愿。在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济宁市第一中学”和“济宁市第一中学任城校区”是两个志愿选项,须分别报考。四、报名方式1.特长生志愿根据《济宁市第一中学年特长生招生说明》于5月9日-15日进行网上报名。2.指标生、统招生志愿该部分志愿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济宁市高中段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填报。每名考生填报完成后最多可修改两次,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填报时间为5月9日-5月15日,具体时间以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五、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时间1.各科目分值:语文分;数学分;英语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6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5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分。年不再进行体育科目的统一测试,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2.考试时间:6月13日—15日。特长生专业测试于6月21日进行。6月16日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六、招生录取1.特长生录取。按照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的顺序由市教育局依次组织录取。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及计划,学校提报特长生录取名单,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提前录取。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指标生和统招生的录取;未被录取的,继续参加其他类别志愿的录取。2.指标生录取。录取时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进行,按照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数,依据考生的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考试科目等级须达到B级(含B级)以上,分数不低于高中学校统招线下60分且不低于最低录取资格线。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纳入统招生录取。3.统招生录取。统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城区指标生录取后按照中考成绩排序,依照平行志愿先后,依次录取。七、组班模式遵循学校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有效机制,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我校依据新课标、新高考的要求,将组建新课程实验班,尊重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实行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八、招生咨询济宁一中年中考招生咨询电话
济宁市第一中学任城校区年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1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6号)、《关于做好年济宁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济教字〔〕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现将我校年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招生计划年我校招生统招计划为名,不设特长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二、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招生区域:市直、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初中学校。报名基本条件:面向具有招生范围内具有济宁市学籍(学籍以年5月8日为截止时间)或济宁市户籍(落户时间须在年5月8日之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者、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不符合省市*策规定者,不得报考。详见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6号)三、报名方式5月9日-5月15日,每天9:00-18:00考生报名,报名和填报志愿全部在济宁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必须由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考生本人意愿进行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每名考生填报志愿完成后最多可修改两次,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因自身原因泄露密码、由他人代报或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具有济宁市户籍,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县级教育行*部门负责核实考生的户籍信息和学籍信息。四、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时间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信息技术考试科目和实验操作考试科目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年取消体育科目的统一测试,体育科目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各科目分值:语文分;数学分;英语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6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5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分。具体考试安排如下:五、招生录取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按照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我校不设特长生和指标生)。凡是被特长生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指标生和统招生志愿的录取;凡是被指标生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录取。对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除特长生外,按照招生计划1:1划定城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统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普通高中录取要求对城区指标生录取结束后所有符合条件的剩余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3个统招生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条件的学校,即被该学校录取。平行志愿录取从考生利益出发,扩大选择范围,让考生有更多选择,有效地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同时提高考生的录取成功率。说明:城区普通高中在第一阶段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计划将纳入下一阶段志愿征集,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征集志愿填报。六、组班模式根据新课标、新高考的要求,组建新课程实验班,尊重学生的选择权,实行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特长,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七、招生咨询来源:济宁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