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系列解决大班额问题政策、要求,加强招生管理、扩充教育资源,制定多项措施,健全解决大班额长效机制,巩固大班额治理成果。截至年秋季开学,全市个56人及以上大班额班级全面消除,部分学校实现小班额教学,教育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全覆盖。
科学调整完善城镇中小学布局,组织县市区完善了《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实现全覆盖。教育部门作为规委会和土地运营领导小组成员,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方面提出教育意见,确保了教育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同步。
二是规划建设管理严要求。
制定了《济宁市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坚持优先安排、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合理布局、方便就学、配套建设的原则,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时,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应安排在第一期建设。配套建设幼儿园按照配建协议无偿交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民办园。实施解决大班额问题工程以来,累计完成投资.6亿元,完成新改扩建学校所,新增学位28.3万个,投资规模居全省前列。城区新开发居住区达到配建要求的共签订配套园建设协议66份,规划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新增普惠幼儿园学位1.8万个。
三是学校规划设计高标准。
编制印发了《济宁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导则(试行)》,《导则》编制标准和理念适当超前,采用省中小学建设标准中最高标准,着重体现济宁特色,并附大量专业图示,便于学习贯彻。编制《济宁市中小学校园景观空间设计导则》,将教学内容、特色文化融入到景观、绿化当中,营造处处皆学问、润物细无声的校园文化。市城乡规划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设计技术审查的通知》,制定了《学校规划设计技术审查暂行规程》,严格把关学校规划设计,组织市级专家对中小学校规划方案逐个进行审查,提出优化意见。推广优秀设计方案,汇编中小学校优秀设计方案在全市推广。
四是建设质量安全严把关。
印发《济宁市解决大班额问题新建、改扩建学校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济宁市大班额项目优质工程验收评价标准》。制定《关于大班额问题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大班额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强化项目招投标和质量监管。市住建局成立了全市解决大班额问题监管督导工作组,实行分片包干。市住建局、市教育局联合进行建设质量专项督查。建立建设质量监管网络,全市大班额建设项目均明确各方项目及监管负责人,参建人员均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