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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13 19:20:00

济宁新闻网讯9月29日,济宁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济人社发〔〕16号)。自年7月1日起,济宁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直接惠及济宁市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自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吸引力不断增强。截至今年,济宁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由最初的55元将提高至元,累计增幅达%,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要,增强了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目前,各级人社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正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好资金调度,确保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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