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高新区教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63名,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上岗后一年试用期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八)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九)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年7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济宁高新区在编教师不允许报考本区内招聘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年7月22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的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7月22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高新区网站(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年7月22日11:00-7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年8月6日9:00-8月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7日9:00至12:00到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教育工作处(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楼五楼)办理减免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区内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选从报考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4、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最迟在考察前提交报到证,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6、《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7、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同时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两轮,经两轮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报考学段学科分组,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评委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选调,一般应采取外聘的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名单严格保密,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七)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岗位计划数有核减的以核减后的岗位数为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管理部门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高新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