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尚龙原著小区1号楼10号楼等个别楼一楼前的公共区域被开发公司用绿植当作围挡私自作为一楼的院子进行出售,美名可以作为一楼的私人空间。济宁市住建局和市场监管局早在的时候就明文规定“规划方案中无院子标注,开发公司不得在销售过程中承诺带院子”的要求,但是嘉祥尚龙原著开发公司拒不执行市里的文件,明明规划图中没有院子标注,但仍然公开以一楼带院的方式进行销售,并且通过了验收,是开发公司胆大妄为还是监管部门不作为?
已受理嘉祥县政府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住建局回复如下:网民所述尚龙原著项目位处嘉祥大道与拥军路交叉口,该项目规划有16栋,共户,涉及一楼小院的业主共38户。经对接规划部门了解到,尚龙原著项目规划未有一楼小院的设计。针对该问题,住建局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妥善处理该问题。目前开发企业已与部分业主代表约定将于8月26日在和为贵再次座谈,对小院问题作出明确答复。经过座谈,业主已与开发企业约定,双方线下进行协调,针对业主个人诉求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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