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侵占集体资金155万元济宁嘉祥一村支书
TUhjnbcbe - 2024/8/31 17:24:00
北京治疗白癜风正规的多少钱 https://m.39.net/pf/a_13346256.html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3日讯近日,济宁市嘉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守锋职务侵占案,经嘉祥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守锋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责令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2.08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守锋在任嘉祥县大张楼镇新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手管理新桥村村集体资金的过程中,于年至年期间,采取虚列支出、重复支出的手段,多次侵占集体资金共计元。立案前,被告人王守锋退缴赃款元,立案后,退缴赃款元。

嘉祥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守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列支出、重复支出的手段侵占集体资金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王守锋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处罚,且退缴大部分赃款,可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1
查看完整版本: 侵占集体资金155万元济宁嘉祥一村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