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年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拟符合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按照省人社厅安排部署,年济宁市将通过“静默认证”“无形认证”方式实现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无申请办理”。经查询社保系统,初步确定家企业拟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有关企业及时与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附件2)联系,确认返还金额是否准确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并可在返还资金后提交《稳岗返还政策承诺书》(附件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拨付资金。
名单外企业可进一步与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政策享受资格,年已享受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或已通过“稳岗补贴实名信息系统”提报材料的企业无需再次提报。
附件1:年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拟符合条件企业名单.xlsx
附件2:县(市、区)咨询电话和服务邮箱.docx
附件3:稳岗返还政策承诺书.docx
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