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济南2月8日电(记者梁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8日通报称,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文杰、山东省任城监狱原监狱长刘葆善等5人玩忽职守、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当天一审宣判,分别被判处1年至2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通过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文杰玩忽职守一案,对被告人王文杰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文杰在任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自年1月23日起,任山东省监狱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该省监狱疫情的应对处置、统筹协调、预防、管控、治疗等相关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王文杰思想麻痹大意,对监狱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没有将监狱与疾控部门的联防联控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予以督导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的管理漏洞失察失职;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任城监狱上报的干警发热个案未调查核实,处置不当。王文杰的上述玩忽职守行为,导致山东省任城监狱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文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王文杰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系统,一审分别公开宣判山东省任城监狱原监狱长刘葆善、副监狱长邓体贺玩忽职守案,对被告人刘葆善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对被告人邓体贺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此外,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公开宣判山东省任城监狱工勤人员(驾驶员)戴光辉、山东省任城监狱第五监区原教导员陈民华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和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经专业调查,任城监狱疫情事件是由年1月21日从武汉自驾车到达山东济宁的人员,传染给监狱干警、职工,进而造成部分干警和罪犯感染。山东省人民政府年2月21日对外通报,截至同年2月20日24时,已完成任城监狱相关的名人员的核酸检测,确诊病例例,其中,干警7例、服刑人员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