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我国火灾、化学品事故的多发时节,正值风干物燥的季节,全国各地都应该认真开展冬季防火防灾工作。而就在昨天(12月13日),上海浦东嘉里粮油有限公司发生大型火灾,冬季防火防灾刻不容缓!
年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街约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以下照片是22日当天,网友在飞机上拍到的浓烟:
22日当天,网友在飞机上拍到的浓烟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死亡、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年1月9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年“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新华社电,此案年11月18日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9名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年1月8日,山东恒宇集团大王厂区等安全风险大的工厂被安监总局下令停产撤人,在东黄复线改线管段投运之前不得开工生产。
事故发生经过
(一)原油泄漏企业处置情况
11月22日2时12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过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发现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油库出站压力从4.56兆帕降至4.52兆帕,两次电话确认黄岛油库无操作因素后,判断管道泄漏;2时25分,东黄输油管道紧急停泵停输。
2时35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知青岛站关闭洋河阀室截断阀(洋河阀室距黄岛油库24.5公里,为下游距泄漏点最近的阀室);3时20分左右,截断阀关闭。
2时50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向处运销科报告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2时57分,通知处抢维修中心安排人员赴现场抢修。
3时40分左右,青岛站人员到达泄漏事故现场,确认管道泄漏位置距黄岛油库出站口约1.5公里,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口处。组织人员清理路面泄漏原油,并请求潍坊输油处调用抢险救灾物资。
4时左右,青岛站组织开挖泄漏点、抢修管道,安排人员拉运物资清理海上溢油。
4时47分,运销科向潍坊输油处处长报告泄漏事故现场情况。
5时07分,运销科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调度中心报告原油泄漏事故总体情况。
5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处长安排副处长赴现场指挥原油泄漏处置和入海原油围控。
6时左右,潍坊输油处、黄岛油库等现场人员开展海上溢油清理。
7时左右,潍坊输油处组织泄漏现场抢修,使用挖掘机实施开挖作业;7时40分,在管道泄漏处路面挖出2米×2米×1.5米作业坑,管道露出;8时20分左右,找到管道泄漏点,并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报告。
9时15分,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通知现场人员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抢修工作;9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副处长报告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无法独立完成管道抢修工作,请求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抢维修中心支援。
10时25分,现场作业时发生爆炸,排水暗渠和海上泄漏原油燃烧,现场人员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报告事故现场发生爆炸燃烧。
爆炸现场(二)爆炸情况
为处理泄漏的管道,现场决定打开暗渠盖板。现场动用挖掘机,采用液压破碎锤进行打孔破碎作业,作业期间发生爆炸。爆炸时间为年11月22日10时25分。
爆炸现场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海口、以南沿斋堂岛街至刘公岛路排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板大部分被炸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相连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水暗渠的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和局部炸开,全长波及余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修人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人员,以及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排水暗渠上方临时工棚及附近作业人员,共62人死亡、人受伤。爆炸还造成周边多处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多台车辆及设备损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多条管线受损。泄漏原油通过排水暗渠进入附近海域,造成胶州湾局部污染。
(三)爆炸后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
爆炸发生后,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迅速率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置工作。青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抢险救援。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立即率工作组赶赴现场,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调集专业力量、中石化集团公司调集山东省境内石化企业抢险救援力量赶赴现场。王勇国务委员在事故现场听取山东省、青岛市主要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后,指示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为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开展人员搜救、抢险救援、医疗救治及善后处理等工作。当地驻军也投入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援。
现场指挥部组织余名武警及消防官兵、专业救援人员,调集余台(套)大型设备和生命探测仪及搜救犬,紧急开展人员搜救等工作。截至12月2日,62名遇难人员身份全部确认并向社会公布。遇难者善后工作基本结束。名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
青岛市对事故区域受灾居民进行妥善安置,调集有关力量,全力修复市政公共设施,恢复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清理陆上和海上油污。当地社会秩序稳定。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通过现场勘验、物证检测、调查询问、查阅资料,并经综合分析认定:由于与排水暗渠交叉段的输油管道所处区域土壤盐碱和地下水氯化物含量高,同时排水暗渠内随着潮汐变化海水倒灌,输油管道长期处于干湿交替的海水及盐雾腐蚀环境,加之管道受到道路承重和振动等因素影响,导致管道加速腐蚀减薄、破裂,造成原油泄漏。泄漏点位于秦皇岛路桥涵东侧墙体外15厘米,处于管道正下部位置。经计算、认定,原油泄漏量约吨。
泄漏原油部分反冲出路面,大部分从穿越处直接进入排水暗渠。泄漏原油挥发的油气与排水暗渠空间内的空气形成易燃易爆的混合气体,并在相对密闭的排水暗渠内积聚。由于原油泄漏到发生爆炸达8个多小时,受海水倒灌影响,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气体在排水暗渠内蔓延、扩散、积聚,最终造成大范围连续爆炸。
事故伤亡情况
截至13年12月2日,“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最后1名失踪人员遗体已找到并确认身份。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人,无1例死亡,已出院14人。
年12月3日,“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遇难人员名单发布,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其中山东籍48人(青岛26人,山东省内其他地市22人,其中临沂7人,潍坊5人,枣庄3人,聊城、淄博、泰安、济宁、滨州、德州、菏泽各1人);黑龙江籍7人;吉林籍3人;山西籍1人;江苏籍1人;河南籍1人;内蒙古籍1人。
事件影响
年12月21日,是山东青岛“11-22”东黄输油管线爆炸第30天,青岛开发区爆炸受灾居民生活已经稳定,受损的第二中学学生还在其他学校借读,校园修复已接近尾声。刘公岛路、舟山岛街、斋堂岛街爆炸点正在修复中,秦皇岛路爆炸点道路已经修复开始限行通车。泄漏原油海滩污染开始显现,居民养殖的蛤蜊、螃蟹和鱼虾受污染海水影响开始大量死亡,海滩石头和沙滩上残存的原油在短时间内难以自然净化。
责任追究
年11月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这次事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年11月25日晚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石化相关人员7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2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年11月27日宣布,鉴于管道储运公司党委书记田某某、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某某在“11.22”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石化集团党组决定二人停职检查,并配合协助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行处理。
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段线永久停用
年11月27日,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消息,据“11.22”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消息,指挥部决定: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段线永久停用;秦皇岛路、刘公岛路现有全部石油和化工管线迁至北部辽河路化工专用通道;刘公岛路至入海口段排洪暗渠改建为生态休闲景观明渠,具体方案将按规定公示,征求广大市民意见。
各方道歉
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
年11月23日,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就“青岛油管破裂事故”道歉。傅成玉在现场说,“看到事故给青岛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万分痛心。向逝者深深哀悼,向伤者、家属们深切慰问,并向青岛人民和全国人民深深致歉。将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出事故原因。”
中石化总裁、副总经理李春光
年11月25日,国务院青岛爆燃事故调查组召开会议,公布了调查组人员名单。在会议上,中石化总裁、副总经理李春光就此次事故致歉。中石化表示,将对所有油气管线进行彻查。
青岛市委书记李群
年11月25日晚,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起深入安置区,走访了解群众的安置和生活情况。在鲁海丰酒店,李群看望了安置群众高赐宽、潘淑霞,他们的房屋在事故中受到破坏。李群说:“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道歉。”
中石化百万员工为青岛遇难者默哀
年11月28日上午10点33分,中国石化总部及所属多家企业在各地同时举行哀悼仪式,百万员工悼念“11.22”东黄复线漏油爆炸事故中遇难者。并将11月22日定为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警示日,以缅怀逝者,警醒后人。
责任事故认定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年1月9日介绍,国务院调查组已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正式批复后,将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全文公布。这起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输油管路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所挥发的油气与暗渠当中的空气混合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集聚,现场处置人员使用不防爆的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进行钻孔粉碎,产生撞击火花,引爆了暗渠的油气。由于原油泄漏之后到爆炸八个多小时期间,泄漏的原油已经形成的混合气体受排水倒灌的影响,在排水暗渠当中急剧蔓延、扩散,从而导致在大范围内连续发生爆炸。
这次事故所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对隐患的排查治理不认真、不负责,尤其是对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存在的重大隐患没有进行彻底的排查和整改,企业有责任,政府监管部门也有责任。二是应急处置不力。原油泄漏到爆炸八个多小时,其间从企业到政府的有关部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没有及时采取封路警戒的措施,也没有及时通知疏散周边的群众。三是违规违章作业,现场处置人员没有对暗渠内的油气进行检测就冒险作业,而且采用非防爆的工具进行施工,从而导致油气爆炸。四是规划设计不合理,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非常混乱,油气管道与周边的建筑物距离太近,特别是输油管道与暗渠交叉工程设计不合理,存在重大隐患。所以,设计部门、市政部门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开审理
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事实和有关法规规定,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某某、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某某、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某某,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某,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某某、石化区分局局长任某某等15人此前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网站开庭信息显示,年11月18日9时起,法院对裘某某、廖某某、靳某某等9名被告人开庭审理。另外6名被移送司法机关的责任人将另案处理。
新华网青岛11月30日电,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30日对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相关的4起刑事案件一审宣判,14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
处理结果
年1月9日,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年“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