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公布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突出单位法治宣传基地的通知》,公布43个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工作突出单位和33个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基地。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3个单位、3个基地获表彰。
其中,山东省自然法治宣传工作突出单位为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省自然法治宣传基地为济宁市高新区“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广场、邹城市“法润自然”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广场、梁山县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主题广场。
近年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扎实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着力打造法润自然品牌,建立健全了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系统尊崇宪法法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责一致理念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为全市自然资源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