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3号)要求,经评估,拟确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14日——4月20日。
附件1: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名单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医院
2、医院
3、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4、医院
5、医院
6、济医院
7、医院
8、医院
9、医院
10、医院
11、医院
12、医院
13、任城玉红古槐口腔门诊部
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名单
1、医院
2、医院
3、济医院
来源:济宁社保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