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公告,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对全省个乡镇级政区(含个街道、个镇、57个乡)的行政区划代码予以公布。其中,济宁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如下:
(山东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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