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1日讯(记者郝亚松)7月28日,济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年版)》。《清单》共纳入行政许可事项项,涉及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项、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项、乡级实施事项4项,其中市县共有行政许可事项项。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清单编制纳入了人民银行、海关、银保监等9个垂直管理单位行政许可事项40项和高新区受省直部门委托事项39项。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对于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意义重大。为编制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济宁市迅速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培训,组建专责小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分步推进,压茬进行。通过《清单》编制,巩固了历年来简政放权、“市县同权”等改革成果,明确了市级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项,并且按照“总体稳定、适度调整、相对统一”的原则,将县级的项行政许可统一明确到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
8月底前,各县(市、区)将严格对照济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认领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并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编制完成后,将制定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优化完善办事指南,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同时,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