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2日,《济宁市物业管理样板小区拟授予对象公示》发布: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树立一批物业服务标杆,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济政发〔〕2号)“年,全市新打造个物业管理样板小区”要求,经各县(市、区)申报和预评预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考评组考评验收,拟向个住宅小区授予“济宁市物业管理样板小区”称号,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有异议的,均可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
电子邮箱:zjjwyglk
来信请寄:济宁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