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落实“六稳”“六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传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山东网记者
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制定了一些政策,针对这些政策,近期是如何落实的?
王庆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党组书记、局长
政策制定是前提,落地生根是关键。今年以来,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化了推进措施、细化了工作流程、强化了宣传力度,确保了政策有效落实,有力支撑保障企业发展。例如,通过预支土地指标政策,全市已第一批预支新增指标亩,报批建设用地亩,先后为59个项目提供用地支撑。通过“土地规划、城市规划”一致性处理政策,已完成32个项目的市级批复或省级批复、面积亩,其中涉及29个企业、面积亩。通过推行“标准地”政策,全市宗亩工业用地采取“标准地”出让,面积占比87.1%,整体进度列全省第二位。通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9个项目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增加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按容积率1.0计算节省土地面积亩。通过落实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对前期排查出的94家存在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除10家企业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外,已完成84家企业土地产权化解,46家房屋产权化解。通过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全市共有88宗用地规划条件明确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用地面积亩。其中,主城区单独占地充电设施2个、用地面积19亩,其他配建充电设施31个、用地面积亩。通过加大对下政策指导力度,微山县在全省率先推行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泗水县敲响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第一锤”,太白湖新区在全市土地二级市场实现首宗土地成功转让,有力支撑保障地方企业发展,等等。
下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推进措施,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全力提升服务成效,不断降低企业成本,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记者
今年以来对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积极化解,相信有很多企业对这个问题比较关心,请问哪些企业符合化解条件?
李殿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级调研员
年7月10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了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范围条件,明确符合化解范围的民营企业,是指年11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6号)印发前,因用地、建设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民营实体经济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保以及安全生产等要求。
2、企业用地和房屋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未造成土地闲置。
3、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无争议。
特别要注意的是,经营性房地产不在范围内。按本意见解决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应经民营企业申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办理,也请大家理解。如果有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及时与工信部门对接申请,也可以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科联系,我们将积极为大家转办。
济宁晚报记者
当前全市正在大力推进的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这项工作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