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12月21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济宁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年11月7日经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年12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自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教育机构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携带电动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及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等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