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济宁市召开座谈会,欢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京受奖。
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一次。11月24日,*中央、国务院将表彰今年获评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济宁市有7名同志受奖,其中,5人将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人将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玉华出席座谈会。(《济宁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