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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30 22:01:00

为进一步提升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4月28日,济宁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

培训会上,市医保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马骉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定点机构的要求和有关法律责任方面作了专题辅导,并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及定点机构常见的部分违规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全市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刻学习领会《条例》规定要求,立足当前打击欺诈骗保的严峻形势,切实承担起医保基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出发,强化职责担当,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服务工作,规范基金使用管理,加强医药机构自律;要认真对照《条例》规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查摆自身对医保基金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梳理排查违规违约项目,积极退回基金。

下一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国家、省、市对医保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医保专业执法队伍的执法利剑作用,不断净化基金运行环境,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全力保障我市医保基金安全,为百姓守好看病就医钱袋子。

供稿:市医保综合执法支队

编辑:机关*建科(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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