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涉及39个行业......
实施时间
行动方案持续时间为-年秋冬季明确内容
明确要求,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不纳入绩效分级管理范畴(但应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停产或最严级别限产措施,以生产线计。明确要求,全面加强钢铁、建材、有色、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粉状物料等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储存和输送,年12月底前,各省(市)完成一轮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涉及区域
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涉及的区域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含河北省定州、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含西咸新区)、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涉及行业
9月25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为更好地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将实施绩效分级的行业从15个扩展到39个:1长流程联合钢铁;2短流程钢铁;3铁合金;4焦化;5石灰窑;6铸造;7氧化铝;8电解铝;9炭素;10铜冶炼;11铅、锌冶炼;12钼冶炼;13再生铜、铝、铅;14有色金属压延;15水泥;16砖瓦窑;17陶瓷;18耐火材料;19玻璃;20岩矿棉;21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22防水建筑材料制造;23炼油与石油化工;24炭黑制造;25煤制氮肥;26制药;27农药制造;28涂料制造;29油墨制造;30纤维素醚;31包装印刷;32人造板制造;33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34橡胶制品制造35制鞋;36家具制造;37汽车整车制造;38工程机械整机制造;39工业涂装。附件如下↓↓↓推荐阅读来源:长城新媒体
编辑丨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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