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济宁市医保局召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价格*策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省医保局召开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座谈会有关精神;并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年)的基本情况、调整药品明细、谈判药品和原省级增补药品以及省大病保险药品等相关*策进行培训解读;同时就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定价权限、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等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项培训。会议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快配备谈判药品,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配备首要责任,及时召开药事会,确保谈判药品“应配尽配”。年新增进入目录的谈判药品均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各级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双通道”药店管理,切实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通过培训,参训人员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年)的落地执行、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逐步完善,同时也为打造我市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夯实基础。市医保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市直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供稿:医药服务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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