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济宁市人民*府网站获悉,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宁市人民*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济宁高新区4个街道15个村居土地,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2、地块5、地块7位于山东省人民*府批复的济宁市任城区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土字〔〕号)范围内,符合土地征收有关规定。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2、地块3、地块5、地块6位于山东省人民*府批复的济宁市兖州区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土字〔〕号)范围内,符合土地征收有关规定。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4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一)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山博路以北,祥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接庄街道后苏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地块二位置范围:海川路以东,群英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屯街道堌城村;柳行街道田庄村。
用途:商业用地。
(三)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联华路以北,兴济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中仁美村、后仁美村、西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四)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联华路至西贯村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王因街道西娄村、东娄村、苗营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海川路以东,和顺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柳行街道曹庄村;*屯街道祖营村、李屯村。
用途:工业用地。
(六)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广安路以北,梅里山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屯街道西郭营村、堌城村、卓村。
用途:工业用地。
(七)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王路以北,*金大道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高新区*屯街道吴营村、蒋屯村。
用途: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年10月14日至年10月20日,由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拟征收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宁市人民*府制定并发布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年10月13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发布。
特此公告。
济宁市人民*府
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新浪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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