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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9/8 8:43:0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马向阳、张建佩、朱煜梁、记者尹明波报道近期,山东省制定印发《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对全省煤矿开展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菏泽煤电公司郭屯煤矿全面自查现场(孔庆玉摄)

《方案》强调,全省各级煤矿专业委员会要认真落实省委、省*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监管监察执法,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落实,坚决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为庆祝中国共产*成立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方案》明确,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情况、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准备情况、关闭退出煤矿情况、规范火工品安全管理情况、《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等9个方面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强化井下一线现场检查,紧盯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敢于动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任何一个漏洞,凡是企业自查清单外查出的问题隐患一律从严处理,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据悉,山东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3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第一层面为煤矿(企业)全面自查自改,要求所有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及井工煤矿项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针对自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纳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并落实煤矿(企业)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和标准,奖励情况作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经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每半月上报煤矿(企业)日常安全监管部门。

——第二层面为市县部门集中检查、严格执法。要求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配齐力量,加大力度,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在当地主要媒体或*府网站对辖区内每一处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进行公告;要按照异地检查分工安排,抽调精兵强将,对全省煤矿组织开展异地全覆盖执法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隐患,移交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对灾害重、风险大、管理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煤矿开展全系统、全方位、解剖式驻点安全检查,把问题查深查细查透,对关停煤矿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突击检查或安全巡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问题隐患及处罚处理情况台账,每月初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表、重大隐患明细表和异地执法检查移交处理处罚情况表上报省*府安委会煤矿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层面为省级督导抽查。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山东煤矿安监部门组织4个检查组,按照每组抽查煤矿不少于10处,集中专家力量,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常态化、不间断对各市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异地执法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建立驻矿监管机制,对全省所有煤矿逐矿派员驻矿监管,每矿不少于2人;建立直报制度,驻矿监管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省、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第一时间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整改处置措施,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坚持“谁检查、谁回头看”原则,要求各级检查组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全覆盖“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

《方案》要求,在组织协调上,省安委会煤矿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协调推进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在问题整改上,各级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第一时间向被检查单位反馈问题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万无一失。同时,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及时整改,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在责任追究上,各级检查组要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把安全隐患当成事故,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着力在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真查实查,确保执法检查效果。各煤矿(企业)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和职工查隐患奖励清单,凡在清单之外发现的隐患,一律视同事故,严厉处罚。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凡查出企业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按照省委、省*府部署要求,除追究企业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监管、地方*委*府责任;在社会共治上,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坚决予以曝光,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在调度总结上,建立“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机制,每月汇总全省各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对各市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力度不减,态势不变,工作持续深化;在检查纪律上,各级检查组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现场检查工作,加强自我防护,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风廉*建设相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拉网式、起底式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近期山东省菏泽煤电公司郭屯煤矿组织安全技术人员,对照井工煤矿项检查表,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同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清单、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确保全矿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新闻链接《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后,山东各地、各级煤矿专业委员会和能源主管部门站在“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惠民生、抓安全就是保大局”高度,坚持精准施策、靶向发力、隐患清零,迅速行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过驻矿盯守、随机检查、异地互查、驻点督查等方式,严细实快展开大排查大整治,以高压态势和战时状态推动整治行动向深处走、向细处抓、向实处落,穷尽一切措施保煤矿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驻矿盯守抓整治

“抽调精兵强将,派驻名安全监管人员,‘下沉’煤矿一线,对全省99家生产建设煤矿实行‘一对一’式驻矿盯守监管,全程参加矿调度会、安全例会、班前会等会议,全面监督矿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情况,严格落实事故隐患省级直报制度,发现重大隐患或遇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按规定上报,第一时间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处置措施,全力当好煤矿企业的‘安全卫士’……”这是该省打破常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驻矿盯守”的鲜活画面呈现。

据了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印发《煤矿安全生产驻矿盯守工作方案》,通过聘请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现场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成立安全监管小组,按照“每矿至少2人、每月至少下井10次”的标准,对全省99家煤矿实行24小时驻矿盯守,推动安全监管“防线”前移,扎牢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第一“篱笆”。

“安全监管人员除24小时驻矿盯守之外,每日还要及时准确上报驻点监管情况、每周上报驻点监管周报,严格落实逐矿驻矿盯守工作措施,深入查找重大隐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据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安全处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提升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从严落实检查责任。针对驻矿安全监管人员下井检查问题结果,必须进行签字确认并存档,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通过健全完善驻矿盯守机制,促进各级责任再夯实、安全排查再深入、督导检查再强化,纵深推进全省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实见效。

同时,按照“谁的企业谁负责”原则,盯紧煤矿“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积极推动煤矿企业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煤矿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余项,建立“一矿一册”工作台账,并相应制定“一矿一策”执法检查方案。以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为单元,对矿井每一个岗位、每一台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台账,做到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四个明确”,确保驻矿盯守工作常态长效。

截至目前,山东各市驻矿盯守安全监管人员累计上报工作日志余份,整理重点督查内容0余项,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余条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现场指导全省99处生产建设煤矿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四不两直”抓整治

聚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省各级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察监督和暗查暗访执法。通过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做到根源上解决问题,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我们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市级煤矿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县级煤矿安监部门负责县级监管煤矿,集中专家力量,采取‘四不两直’,对所有生产矿井全面开展突击式、拉网式、扫描式、解剖式全方位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据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安全处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全省煤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走深走实,各市改变过去执法监察提前下通知、到矿后听汇报、根据企业提供的地点检查等常规检查模式,常态化开展非常规检查执法,主要紧盯“五个关键”:

——紧盯“关键少数”。紧盯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等关键人物,重点督查风险防控、隐患治理、带班下井等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严防主体责任落实走形式、走过场。

——紧盯关键场所。紧盯爆破物品库、通风机房、变电所等关键场所,重点督查制度完善、法规执行、操作资格、设备检测,严防有措施不执行、设备带病运行。

——紧盯关键环节。紧盯各煤矿企业安撤面、单项工程、临时施工等关键环节,重点督查安全措施制定、监护人员配备、安全条件准入,严防违章作业、不具备安全条件施工。

——紧盯关键措施。紧盯防冲、防治水、瓦斯煤尘、防灭火工程等关键措施,重点督查评价论证、施工质量、工程验收,严防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实、治理工程造假。

——紧盯关键流程。紧盯应急处置、应急演练、事故报告等关键流程,重点督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应急预案编制、应急人员素质,严防流程空假、冒险作业、迟报瞒报事故。

“围绕‘五个关键’重点,各市煤矿安监部门不分周六周日和白天夜晚,除日常值班值守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投入一线开展‘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执法,所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当天汇总并形成通报,要求各煤矿企业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确保井下现场管理时时达标、处处达标、动态达标。”省能源局安全处负责人介绍说。

截至目前,山东省先后开展“四不两直”常态化突击检查次,检查煤矿家次,查处安全问题及隐患余条、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2条,累计罚款余万元,并要求相关煤矿企业严格限期整改,做到监管闭环。

异地互查抓整治

近日,泰安市能源局、菏泽市应急局组队分别对济宁市辖区煤矿进行了异地执法互查,先后检查13家煤矿企业,累计查处问题条,提出建议63条,形成异地互查问题整改通知单13份,并移交至济宁市能源局存档处置。

“开展各市异地互查执法,是我们深化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一项新举措,除了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检查外,还增加了企业自查自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落实自查自改监督履职情况,打破了属地管理固有模式,有效避免‘人情执法’存在的弊端。”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安全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切实把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市按照“三个严格”要求,广泛开展异地执法互查活动。一是严格检查方案。各市主管部门按照省主管部门异地执法检查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异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纪律要求。二是严格检查标准。明确落实国家和省*府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情况、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17项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开展检查,要求检查的问题必须有依据,确保问题的准确性。检查结束后,制定异地执法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和移交表,移交当地市能源主管部门处置。三是严格落实要求。按照检查矿井灾害实际,结合安全管理、冲击地压防治、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重点专业,抽调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的专业人员,开展异地执法检查。

“在此次异地执法互查工作中,我们结合济宁市煤矿企业分布实际,量身制定异地互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步骤及检查时间,细化人员分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所检查煤矿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刚刚参加完异地互查的泰安市能源局负责人表示,在发现和检查济宁市辖区煤矿问题的同时,学习借鉴了当地煤矿安全管理的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对自身也是一个提升锻炼的机会。今后,泰安市能源局将充分运用异地互查成果,认真做好煤矿分类监管,突出强化煤矿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重大灾害超前防治和排查治理,按照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推进方案,引导和推动煤矿企业加快采煤工作面智能化建设,从源头上防控事故风险发生。

据介绍,下一步山东省安委会煤矿专业委员会和省能源主管部门将对各市开展异地执法互查情况排名并通报全省,结果作为各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要求各市要坚持问题导向,杜绝好人思想,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把安全隐患当成事故,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确保异地互查质效。

驻点督查抓整治

为认真落实好省委、省*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要求,3月上旬,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聘请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集团、中煤能源集团等4位权威专家,对山东能源集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驻点督导检查,并以“四不两直”方式“下沉”检查新矿集团及翟镇煤矿,积极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

“驻点督查是推动安全工作落实最有效的手段,通过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职工说,既可以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又能及时了解安全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把安全督查工作做得更好更具体更有成效。”据全程参与对山东能源集团驻点督查的山东省能源局安全处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提升驻点督查效果,按照专项行动方案,集中专家力量,组建检查组,“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等方式,直奔煤矿、直插现场检验大排查大整治成效。

坚持在“细”上做文章。严格对照驻点督查方案要求,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的督查检查,坚持原则查、带着问题查,真正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楚。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零容忍”,现场督办、立即解决。

坚持在“实”上下功夫。遵循“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对山东能源集团本部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检查,重点对管理环节、制度环节、生产环节等方面,逐条逐项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和漏洞。同时,“下沉”到二级、三级权属企业及煤矿开展检查,切实把督查检查搞实,把隐患问题查清。

坚持在“严”上见成效。坚持“心要细、手要硬”,严格督查,一查到底,做到不讲关系、不顾情面、不留后患。把督查重点向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倾斜,一旦发现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超能力下达生产利润指标、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心慈手软。

同时,驻点督查组对照检查清单,逐项逐条地查,以查促整改、以改促提升,做到“既查清问题、又处置到位”,形成工作闭环。被督查单位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彻底查摆责任、制度、措施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明确责任时限,构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整改,做到立查立改、坚决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只有树牢‘宁可万防一空,不可千防一漏’的理念,让每一个主体都履职尽责、每一类风险都摸排清楚、每一个环节都严密防范,才能守牢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为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山东省能源局安全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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