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济宁市*府新闻办举办发布会,市人社局副局长蒋红星,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龙茂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刘圣福,向省市主流新闻媒体介绍了济宁市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策,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厅有关文件规定,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调整的时间从年1月1日起,7月底前将新增养老金基本发放到位。预计济宁市将有37.62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今年是济宁市连续1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继年之后连续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按照省人社厅、省财*厅有关文件规定,济宁市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2元。挂钩调整。主要体现效率和激励,具体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采取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的办法。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重点体现多缴多得,促进参保缴费。在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仍按我省以往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与其它因素挂钩部分。为保持*策连续性,更好稳定各方预期,继续实行往年做法,即: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职称挂钩。一是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具体*策、标准与去年保持一致,即:根据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1.5元至3.5元,缴费年限越长,挂钩调整数额越高。其中,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这种递进式提高挂钩调整数额的办法,我省已执行多年,社会各方面的授受度也越来越高,既能够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也能够形成“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二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职称挂钩调整。具体做法是:以32元为基数,乘以各职务职称的调整系数确定增加额。其中,32元是按处于全省起步水平的科办员等级退休人员增资额为标准测算的,作为统一的调整基数。调整系数仍按我省往年确定的标准执行。
适当倾斜指全省主要向70岁以上高龄人员倾斜,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普遍倾斜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对70-74周岁、75-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增加20元、40元、60元安排,这一部分与往年略有不同,适当调整增加了70-74周岁、75-79周岁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
二是适当增加部分。对于新晋档次的高龄人员,也就是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要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策是: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元、元和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6月份,济宁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99.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85.9万人,均比去年底增加万人以上。全面落实社保“减免缓”*策,上半年全市累计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15.3亿元。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利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济宁市人社局在29项业务实行“不见面”办理的基础上,又推行劳动能力远程视频鉴定模式,为危重症职工开辟绿色通道,使经办服务更加人性化、便捷化。此外,济宁市进一步完善了网上服务系统,搭建线上社保缴费平台,自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启用社保缴费电子票据,社保缴费实现了从“跑一次”到“零跑腿”的提升,群众办事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