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山东法制报」
11月3日一早,赵涵光一行5人来到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代表山东盛源公路产业有限公司的多名职工将印有“执法贤明为民解忧业务精湛巧破困局”16个烫金大字的锦旗交到该院合议庭法官左殿俊、李建兵、李迎春手中。赵涵光称,前段时间自己和工友们得知通过*府、法院联动推进公司破产清算重整,自己和老同事们又有机会一起干事创业了,之前拖欠了11年的薪酬和社保也给补上了,大家兴奋得睡不着觉。终结“僵尸企业”余职工迎来新生活自年6月起,济宁全面启动了商务系统43家“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在济宁市商务系统“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任城法院积极参与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指导自行清算注销了11家,于年11月6日集中受理了30家“僵尸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盛源公司的破产重整就是其中之一。针对破产案件审理难、事务杂、问题多、周期长、审判力量不足等问题,任城法院从大局出发,以稳妥处置为中心,探索采用因案分类、因事分权、因人施教的工作方法,循序渐进统一了案件处置标准、简化了案件处理程序、提振了管理人工作状态、激活了府院联动机制,“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取得长足进展。截至目前,共审理终结“僵尸企业”22件,将全部解决名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债权以及积欠社保问题,并使企业积存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统一标准处置30件案件无震荡破产清算基于30家“僵尸企业”均来自商务系统,是在同一特定经济环境下形成的同一区域的经济体,经营周期、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就业待岗相对同步、趋同,且30家企业在商务局的统一安排下,以债务人企业自己的名义统一申请了破产清算,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统一指定,形成了任城法院集中受理30件案件的格局。任城法院积极向工作专班建言献策,及时向济宁中院汇报论证,逐步形成了整体施策、同案同判的工作思路。30家企业名职工的工资、生活费、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障费用、医疗保险,甚至独生子女费均确定了统一的适用标准,没有特案、个例,防止了“搭便车”、攀比和患不均情形的出现。针对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形式复杂,标准不好统一的情况,任城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将有争议的劳动关系确认全部纳入诉讼程序,由法院统一尺度予以裁决;针对职工占房居住情况,分别确定了评估价购买、另行安置、限期搬离等操作性、选择性强的方案,使企业职工在自主选择中配合破产资产处置工作。由于*府工作专班、济宁中院和任城法院以及管理人目标一致、标准统一,30件案件实现了平稳落地,无震荡破产清算。在甄别案件的基础上,任城法院对30件案件进行了分层次处理,分为“无资产可破”案件和“有资产可破”案件,将“有资产可破”案件再分为“简案”和“繁案”,根据不同的类型适用不同的程序。同时,简化审理程序,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程序过度、效率不高和成本高昂等阻碍破产实施效果的诸多问题。府院联动齐心“破冰”盘活闲置资源优化营商环境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其能力和素质不仅影响破产审判工作的质量,还关系到破产企业的命运和未来发展。基于此,任城法院加强了管理人的监督和跟踪,积极向*府工作专班献计献策,解决管理人报酬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对管理人的专业培训和督促,创新性地开展了“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公开与管理人签订履职承诺书,增强管理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僵尸企业”均为国有企业,涉及债务均为陈年旧账,历史久、包袱重,其出清涉及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单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难以有效解决。为此,济宁市专门成立济宁市商务系统“僵尸企业”处置领导小组,并以市商务局为主成立了包括法院、工商、税务、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建、国资、行*审批、财*局等各部门的工作专班,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场办公、快速解决。同时,任城法院成立了由左殿俊、李建兵、李迎春三位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专业审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通过与*府的协调对接,形成了“*策事项”由专班处置、破产清算由法院审理的分工负责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工作中逐步形成了*府、法院、管理人以及*府各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碰头会、专题会,会商社会保障核算、税费缴纳、土地处置、在建房屋处置以及职工安置等事宜。截至目前,就该30件“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法院参与*府调度会86次,保证了法律与*策协调统一、资金与安置落实到位,保障了破产工作有序进行。据了解,终结这批“僵尸企业”,能为济宁市的发展有效释放土地.57平方米,房产.57平方米。本报记者马文青通讯员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