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济宁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工伤人员权益,根据《济宁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济*发〔〕47号)、《济宁市工伤康复经办规程(试行)》(济社保发〔〕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3-1一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既定程序,经研究,确医院等67家医院为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等15家医院为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现公布如下: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67家)
1、医院
2、医院
3、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4、医院
5、医院
6、济医院
7、医院
8、医院
9、医院
10、医院
11、医院
12、医院
13、任城玉红古槐口腔门诊部
14、医院
15、医院
16、医院
17、医院
18、医院
19、医院
20、医院
21、医院
22、医院
23、医院
24、医院
25、医院
26、医院
27、医院
28、医院
29、医院
30、医院
31、医院
32、医院
33、医院
34、医院
35、医院
36、医院
37、医院
38、医院
39、医院
40、医院
41、医院
42、医院
43、医院
44、医院
45、医院
46、医院
47、嘉祥县仲山镇卫生院
48、医院
49、医院
50、医院
51、医院
52、医院梁山院区
53、医院
54、医院
55、济宁北湖省医院
56、医院济二分院
57、医院三十七处分院
58、医院唐村分院
59、医院矿山分院
60、医院北宿分院
61、兖州煤业股份有医院
62、兖州煤业股份医院
63、兖州煤业股份医院
64、兖州煤业股份医院
65、兖州煤业股份医院
66、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疗养院
67、兖矿新陆医院
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15家)
1、医院康复院区
2、医院
3、济医院
4、医院
5、医院
6、医院
7、医院
8、医院
9、医院
10、医院
11、医院
12、医院
13、医院
14、医院
15、医院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