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济宁新闻网
济宁新闻网讯药店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场所,也是疫情防控的监测“哨点”。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完善信息登记,实行网格管理,强化宣传培训,从严从实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压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推行“六个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即:开一扇门、放一张桌、站一个人、查一下“码”(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一次体温、问一句话(旅居史和接触史),提醒顾客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严格落实发热等可疑症状“早发现早报告”制度,督促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
创新应用“一店一码管理平台”。督促药店切实履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推进四类药购买人员信息登记电子化,实现购药人员信息真实性验证,确保购药人信息的准确性。
实行网格化监管。将全市余家药店划分为个网格,每个网格都明确了疫情防控督导包保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管。组织开展市级督查和县级交叉明查暗访,严厉查处药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
在这里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药品时,积极配合药店做好防控措施:购药期间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落实购买人员信息实名登记;购药人员如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须主动配合登记相关信息,如实说明旅居史和接触史,并在通风处等候当地疫情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