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财*管理体制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收入划分体制优化市以下财*分配格局。自年1月1日起按照我市已确定的分享收入范围对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分享范围的市级分享收入实行市与区1∶9分享即市级分享10%、区级分享90%。
“市以下财*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财*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各区实行统一规范的财*体制*策简化体制操作程序保证财*体制高效安全运行。”市财*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按照《意见》我市通过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关系充分调动各区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全市协调发展。自年起三年内对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分享收入超过上年增量部分分档予以返还其中分享收入增幅在10%以内的市级返还增量分享部分的50%分享收入增幅在10%及以上的市级将增量分享部分予以全部返还。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