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济宁市行*审批服务局发布关于取消一批市级证明事项的通知,共取消包括验资报告在内的25项证明事项。
根据清理事项,社会组织在登记办理时不再需要提供验资报告。“取消验资报告后,社会组织无需再向有关部门提供繁琐的材料,还能省去不少费用。”济宁市行*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三科卢彦宏告诉记者,以注册资金3万元的社会组织为例,按照以往,提供验资报告需要社会组织去会计事务所办理,费用在-元,同时银行询证函也需要元,如果注册资金更高的话,验资报告所需的费用更高。
同时,场所使用权证明也一并取消,让社会组织成立时更省事,“只需填一份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就行,不用再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了。”卢彦宏说。
一并取消的证明事项中还有关于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船运企业在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目前,济宁全市在营的内河船舶有多辆,占全省总数的四分之三,大多数在微山县。济宁日均办件量在50件左右,这项证明的取消,大大提高了从业者的效率。“这个我们工作人员在网上能查到的信息,就不需要企业再提供了。”
此次清理的证明事项还涉及身份证明、变更说明、住所证明等共计25项证明,这也是济宁市行*审批服务局组织开展的第三轮证明事项清理。(记者李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