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起,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星吴路石门山镇郭沟村东处禁止大型货车通行限高架。1月17日进行调试运行,期间严格遵守限高架通行规定。限高架限制通行高度2.6米,超过限制高度2.6米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等通行严格遵守设置的限高、限速禁令标志,超过限高2.6米的车辆绕行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道路通行。如公交车、旅游客车、消防车、急救车、警用车辆、工程抢险车、客运车及保障生产生活超高车辆需要通行,可拨打应急服务电话-(曲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实现远程控制升降及采用现场摇控升降方式,通行车辆需减速慢行,确认升高杆升至安全高度后方可通行。针对驾车故意、擅自、强行碰撞破坏限高架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