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济宁全市职称评审
将于9月至10月
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
12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凡在济宁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